学生对就业协议的两个误区
就业协议绝非废纸一张
据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,就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,并非废纸一张,违约者确实要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。
因此,大学毕业生在应聘过程中,千万不要轻看协议书的法律效力,拿违约当儿戏。
有关人士分析,大学毕业生在应聘过程中违约的情况屡屡出现,这与大学生对待就业协议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有关。
误区一:认为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没有法律效力。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,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,因为刚毕业,不懂法律法规,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。事实上,在很多《聘用协议》里,对双方的责权利都会作出明晰的规定,有很多用人单位会通过补充协议,明确双方的关系和责任。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内容,是有严肃的法律效力的。所以,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时,最好要先认真阅读文件的内容,然后,再决定是否签约。
误区二:违约是双向选择。据记者了解,现在大学生找工作时,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,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。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,而是双向选择。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。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,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,根本不能轻易反悔。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,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由此可见,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,毕业生应认真对待签订的就业协议书。因此,一旦签约,就要履行,否则,就要付出代价。
摘录时间:2008-1-10 9:48:27 北国网-辽宁日报